场官司已经被律师界奉为十大经典案例了。
这几个法寺住持可不管这么多,他们花了钱,要求律师必须胜诉。
这个原告律师也只能点头,表示尽力。
张玄清这边,更换了一下辩护律师。
随着审判长敲击法槌,庭审继续,
接下来由原告律师提供起诉材料。
原告律师随即把他的起诉材料提交上去,起身说道:“我方已经掌握证据链,可以证明被告蓄意谋杀华元寺和尚127人,并摧毁佛门重要法寺!
要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教唆杀人罪、连环杀人罪为被告定罪!”
原告律师提供资料之后,起身补充他们的起诉罪名。
审判长翻阅了一下他们的资料。
而后对被告说道:“被告律师,对方提供的资料显示,灭了华元寺整个法寺的那条蛟龙确系是由被告张玄清放出并复活,你有什么异议吗?”
张伟起身说道:“法官大人,我方当然有异议,我想请问对方拿出了什么证据可以直接证明那条蛟龙是我的委托人复活的?”
被告律师看向张伟说道:“这还需要什么证据?当时被告张玄清在压龙大桥上复活那条蛟龙的时候,旁边有成千上万的路人都亲眼目睹更是有无数直播间直播下了这一幕。
要找证人的话满大街都是,而且我方手上有视频资料,你要看吗?” 按照被告律师的说法,就是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什么话说?
毕竟张玄清是众目睽睽之下复活的那条蛟龙。
但张伟听着这个原告律师的话,他却直接笑了。
原告律师看着张伟笑出声,他不明所以。
“张律师,你笑什么?”
张伟说道:“抱歉,我一时没控制住,我想问,我方委托人只是出现在那座大桥上,你就说那条蛟龙是我方委托人复活的?
那当时大桥周围有这么多人,你怎么不说是其他人复活的呢?难道我方委托人就不能恰好在那个时间段出现在大桥上,而那条蛟龙恰好复活吗?”
张伟直接表示:我要的是证据,你说的是当时的情况,可你还是没有拿出证据来啊。
被告律师懵了。
这话什么意思?
自己不是已经拿出证据来了吗?当时那条蛟龙复活的时候,天师就在那座大桥上,而且众目睽睽之下,所有人都看到是天师使用了法术复活那条蛟龙的,这还不算证据?
张伟:“这当然不算证据,我方委托人当时在压龙大桥纯属是一个巧合,他只是想去看看风景而已,不行吗?”
原告律师:“看风景?你在说笑是吧?当时众目睽睽之下,所有人都看到被告使用了符箓和法术,还把他的天师印扔到大江之中。
他的天师印扔到江中之后,没过多久那条蛟龙就浮上来并且复活了,这你又怎么解释?”
张伟:“那你又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方委托人当时使用的法术是复活蛟龙的法术,不是炸鱼的法术呢?”
张伟直接表示:你要么就拿出证据来锤死我,除非你能直接证明天师当时用的法术是复活那条蛟龙的法术,否则一切都以炸鱼论。
听着张伟说这个,原告懵逼了。
审判长这个时候也看向原告。
虽然张伟提出的反对意见确实有一些无赖,但从打官司的角度上确实是成立的。
因为想要起诉他人就必须要拿出100%符合实际的证据,并且要经得起推敲。
现在人家张伟提出质疑,你有办法证明那个法术是复活那条蛟龙的法术吗?
审判长询问原告:“原告律师,你有材料可以证明吗?”
原告律师傻眼了。
他是律师,不是法师,他哪里有材料可以证明天师当时用的法术是什么?
此刻他列举出来这个证据,只是因为当时在压龙大桥上发生的一切,所有人都看到了,他觉得这几乎是一个铁证。
结果被张伟三言两语就推翻了,谁能想到?
而且张伟说的还有理有据,就很离谱。
张伟:首先你没有办法证明我方委托人当时使用的法术是复活蛟龙的法术,而不是炸鱼的法术。
其次,你没有办法证明那条蛟龙不是在当时恰好复活,而是被我方用法术复活,说不定我方委托人当时也只是在那边看风景,恰好碰到了这一幕而已。
举个例子就是:难道我在大街上和一个人聊了两句天,然后那个人转头就去抢劫了,你就定性我是那个抢劫犯的同伙吗?
审判长点头。
话糙理不糙,虽然有些无奈,但也确实有道理。
没有实质性证据的证据,不能算作证据。
想要证明那条蛟龙确实是天师复活的,除非原告律师拿出可以直接证明的证据。
说不定法院为了验证证据的准确性,还需要原告律师亲自实践一下,给他们再复活一条蛟龙看看。